https://www.eugdpr.org/有「史上最嚴個資法」之稱的歐盟「一般資料保護規則」(GDPR)今(25)日生效,台經院戰略中心副研究員葉基仁表示,GDPR的新穎性規範相當多,實務上究竟該如何因應,仍有待歐盟資料保護工作小組訂定規範加以補充。
GDPR影響下,葉基仁指出,大企業的法遵成本將大幅增加,而中小企業也要特別留意,因為今日生效的GDPR,規範的不只是設在歐盟的公司,「只要你的商品有販賣到歐盟,或者運用到任何歐盟企業、自然人或公務機關的個體資料,都要遵守GDPR。」
最高罰款達台幣7億
他指出,台灣的個資法罰則相對較輕,但GDPR的最高罰款達2000萬歐元(約台幣七億元),或其年度全球總營收4%的罰鍰,罰則相當重。
葉基仁進一步指出,對一般民眾來說最重要的原則是,GDPR更進一步賦予當事人得請求資料管理及處理者刪除連結的「被遺忘權」,以及要求以可共同操作的格式提供資料的「資料可攜權」等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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